總務處
最新消息
單位成員
總務法規
總務處
維修通報
總務組
學位服 借用辦法
場地借用
出納組
場地借用
至總務處 填寫【場地借用登記表】,並請導師、所辦公室簽名、繳回。
依申請、登記完成日期先後 使用場地。
承辦人:陳主聖先生 分機:2022